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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悟空问答】郑州14岁男孩骑电动车载7岁弟弟遭罐车碾压,父亲暴打肇事司机,你认为是谁之过?

发布日期:2017-08-04

    7月30日河南郑州,一14岁男孩骑电动车载其7岁弟弟,与水泥罐车发生碰撞,弟弟遭碾压身亡,哥哥受轻伤,悲痛的父亲追上警车欲暴打肇事司机。




   张新年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十四岁少年骑电动车载弟弟不幸遭遇车祸,而后其父因气愤暴打司机事件,涉及两个方面法律问题:一是谁应该为这起事故负责的问题;二是孩子父亲暴打司机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问题。

    首先,关于事故责任问题。从法律上讲,肇事司机在道路上行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本案中的肇事司机未尽到上述义务,属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该行为导致两位少年遭遇车祸一死一伤,依据我国《刑法》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司机对事故的发生在责难逃。从民事角度讲,其交通肇事行为侵犯了两名被害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其家属有权向其主张侵权赔偿。

    其次,两名少年对事故的发生也有责任。因为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座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据此,14岁少年骑电动车上路本身是道路违法行为,其承载7岁的弟弟上路更是错上加错。从公平的原则讲,两名少年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对事故承担部分责任,相对应的,肇事司机的责任会适当减轻。

    在两名少年之外,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有对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义务。本案中,其父母纵容未成年人违法骑车上路显然未尽到监护义务,亦应当对事故承担部分责任,一定承担上分担肇事司机的责任。

    再说说,孩子父亲暴打司机的问题。自己的孩子一死一伤,是个悲剧,作为父亲情绪激动可以理解。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其以牙还牙,以暴制暴发泄情绪的合法理由。任何一个人的健康权都受到的法律平等保护,即便他即将成为或者已经成为犯罪嫌疑人。该父亲对肇事司机进行殴打,一方面涉及民事侵权问题,因为其侵犯了肇事司机的健康权,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如果其行为导致肇事司机轻微伤,则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而如果导致司法轻伤以上,则触及了刑法底线,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处罚。


回答于2017-08-03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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