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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悟空问答】天津大悦城两幼童坠亡,是父母失职还是商城防护不当?

发布日期:2017-07-26

    家长抱着孩子往下看,结果老大先掉下去,想拉住老大,结果老二接着也掉了下去,两个宝宝当场死亡。有人表示商场护栏不够高,儿童都能翻越,我觉得商场有一定责任。请求各位都不要再转发视频了!


                         


   张新年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感谢头条邀请作答。首先为这起不幸事件致哀。在法言法,结合目前报道的情况来看,监护人有明显过错,但商场也难以免责。不管家长有无购物,只要进入了商场,商场对其都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安保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商场的配套服务设施、设备应当安全可靠。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应当符合强制标准的要求,没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达到进行此等经营所需要达到的安全标准;

    二、安全警示、引导、协助义务。商场应当对各种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做出警示,对于已经或者正在发生的危险,应当积极救助。

    因此,如果商场没能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就应对孩子的坠亡承担一定比例的民事赔偿责任。另外,商场也有可能承担相应的行政违法责任,比如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回答于2017-02-2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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