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看起来不清楚“共享”是怎么回事,上把锁就把各种共享单车当成自己的“私家车”了。最近北京市公安局开展内部专项行动,专门打击私自给共享单车上锁的行为。2月22日下午,火箭军总医院的两名女护士就因给“小黄车”上锁,被附近民警抓个正着而行政拘留5日。对此你怎么看,算不算大快人心?
昨晚团中央未来网率先对此事件予以报道,旋被大量转载,引发舆论热议,几成刷屏之势!今日其他多家媒体追踪跟进,未来网亦再次就此发文。我在受访中均有明确表达律师观点(详见报道:1、私自给"小黄车"上锁占为己有
北京2名护士被拘留5日;2、两护士私占共享单车被拘留 专家提醒用户不要有侥幸心理)。感谢今日头条的邀请,再言之:
一、共享单车甫一面世便备受推崇,为用户出行提供了很大便利,但目前不文明骑行现象多发常见,停放问题尤为乱象丛生,城市交通规划也面临挑战。共享单车虽为新生事物,但事关单车提供商、用户、交管、城管、公安等多方主体,相关部门应尽早将其提上议事日程,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以期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进一步实现多方共治、善治;
二、共享单车不是私人专车,骑行完毕,应当停放在可以被其他用户看得见且不有碍交通的位置!需要强调和提醒的是,每辆单车上都有无线定位装置,能对单车的运行轨迹和停放位置适时监控,用户对此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违停,上私锁,藏匿,破坏二维码、车锁、定位装置等行为,除了需向单车提供商承担民事责任,还涉嫌违法乃至犯罪。比如,乱停乱放涉嫌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私藏私用特定情形下涉嫌盗窃,破坏单车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有可能被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法分子因侵犯共享单车提供商财产权利而被行政、刑事处罚的案例在多地都有出现。特别是破坏单车二维码,破坏车锁,上私锁之后将单车带回家或自己的可控范围,使得单车脱离了监管,排除了其他用户使用的可能,此类行为很容易被认定为盗窃行为。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其中《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回答于2017-02-2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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