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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企鹅问答】旅行社组织低价团、购物团等违反了哪些规定?会受到什么惩罚?

发布日期:2018-02-07

    旅行社的“购物团”“低价团”屡禁不止,定向消费,强制消费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旅行社和相关的导游会受到什么惩罚?




    旅行社组织低价团、购物团,强制消费、定向消费,不仅侵害了大量旅游者的权益,也对旅游业的市场秩序造成了破坏。

    根据我国2016年修正的《旅游法》,旅行社组织的低价团违反的规定有:“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可能受到的惩罚有:
    1.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组织低价团,可能涉及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 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3. 导游、领队违反旅游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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