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要旨:
一、基本合理。
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公安交警部门针对事故对双方的过错进行责任认定。因此,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决定赔偿与否以及赔偿数额的主要依据。本案中,交警认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据此,泥头车司机作为过错一方应当对人身伤亡一方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我国规定机动车必须缴纳交强险,泥头车司机应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再进行补足。如果交警责任认定的结论正确,泥头车司机赔偿51万元是合理的。
三、目前,公众主要质疑的是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即同等的责任比例。这属于事实层面和法律层面的交叉问题。根据新闻中的视频和相关报道可知,泥头车司机由中间车道转向右车道,打转向灯较晚,存在过错;摩托车驾驶人小磊避之不及,又因行驶速度过快,撞到了路基。小磊无证驾驶、没有带头盔且可能超速行驶,也具有一定过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双方均有过错,虽然泥头车未直接接触摩托车,但是与摩托车急速躲避撞上路基具有因果关系,泥头车司机在本案中当然地具有过错。关键是过错比例的问题,这在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由交警根据具体事实进行判断,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基本合理。另外,应注意的是,本案最终赔偿是警方协调的结果,民事主体对自己的权利有处分权,我们应当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