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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悟空问答】成都一名酒店服务员月薪2000捡39万上交,称钱自己挣才放心,这事你怎么看?

发布日期:2018-01-16

    1月13日,成都一酒店服务员夏元珍打扫房间时发现一黑色书包,里面装了39万现金。面对"金钱考验",夏大姐第一时间告诉酒店负责人,随后报警。巨款物归原主时,失主尚未发现丢钱。她说:"人民币人人都爱,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自己挣的才放心。"这事你怎么看?




张新年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01-15 21:16

    首先,应该为服务员夏某的行为点赞,发扬了拾金不昧的精神,坚守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原则。当今社会,不少人感叹道德滑坡严重,“彭宇案”、“小月月案”等一次次刷新人们的认知底线,导致现在老人倒地无人敢扶、车主纷纷购买行车记录仪等。毫无疑问,在经济社会发生剧烈变革的时代,人们的价值观、道德观无形中也发生着巨大改变,中华民族历来宣扬并践行的良好道德行为面临现实的无情挤压和残酷碾压。所以,夏某拾金不昧的行为才会显得如此珍贵,这也显示出人们仍然渴望诚信、美好、拥有良好道德的社会氛围。

    其次,从法律的角度分析,39万元的现金失主在入住酒店时与酒店达成了实质的服务合同,酒店负有保障客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义务。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酒店作为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中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客人退房后将财物遗忘在酒店,酒店负有适当保管并且告知失主的义务,这属于以上法律所规定中酒店的附随义务。因此,夏某作为酒店的服务人员,本身就应当将打扫房间时捡到的内含39万元现金的黑色背包交给失主,酒店的保管只是临时占有,在权利人要求返还时应当予以返还。否则,酒店即构成违约和侵权。

    最后,夏某面对39万元现金能够坚守自己的道德立场,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同时,我们在自己的岗位上也应该尽职尽责,遵守法律和职位要求,为法治社会、美好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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