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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悟空问答】成都一男子被诊为艾滋后“等死”7年,复查未感染拟起诉疾控,你怎么看?

发布日期:2017-12-08

    2008年12月至2016年1月,七年来,四川成都金牛区人钟啸伟认为自己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等死。 原本打算2009年“五一”结婚的他,婚前检查时,血样经成都市疾控中心送检,四川省疾控中心确证其血样HIV抗体为阳性。 钟啸伟告诉澎湃新闻,因为“等死”的7年间他身体无任何艾滋病人症状,于是他于2015年12月25日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实验医学科抽血检查,结果显示其HIV抗原体复合检测为阴性。他将此情况反馈给金牛区疾控中心,经查仍为阴性。7年前那个错误的诊断却几乎毁了钟啸伟一生。




张新年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12-06 21:27

      男子因疾控中心误诊,被艾滋七年,一心等死,却求而不得,让人啼笑皆非,也值得同情,令人悲哀。

      在这个谈艾色变的年代,如果说被疾控中心误诊,只是一场医疗事故,那么被误诊为艾滋患者,对受害者来讲简直就是一场灾难。事实证明,被误诊后,受害者家庭分崩离析,准妻子不告而别,至今下落不明,让人痛心。对于该事故的造成,疾控中心检疫样品保管不善,出现误诊,难辞其咎。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无论是疾控中心,还是当时具体负责检疫的医务人员,如果不能自证清白,就应当对被误诊患者的实际损失和精神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个人认为,被艾滋患者落至今天的地步,自身也有推脱不掉的责任。一来,其不该消极堕落,放任自流,浪费生命;二来,初次被诊断出艾滋后,其完全可以审慎地再做一次复查予以印证,而不是偏听偏信;再者,这七年间,其有很多次机会接受检查的机会,然而却都错过了。个人认为,受害者本人对其当下的凄楚境遇也要负担一定责任。

      整体来讲,悲剧的酿成,还是在于社会对艾滋没有一个正确而清晰的认识,对待艾滋病人还是存在显而易见的偏见。所以,卫生主管部门加强对艾滋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还任重道远,每一个社会成员拒绝偏见,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友善而平等地看待艾滋病患者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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