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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企鹅问答】男子醉驾摔倒身亡,同饮者被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你怎么看?

发布日期:2017-12-06

    一名男子醉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身亡,五名一起饮酒的酒友被判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你怎么看待这样的判决?





    一、对酒局的召集人和酒友而言,除非能充分证明其尽到了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否则应推定其有过错。法律规定,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对饮酒人而言,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醉酒会对身体造成损害,自己应当承担主要的安全注意义务,不过也要需要区分来看:在其醉酒前尚未失去判断和控制能力时,应承担主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在其醉酒丧失清醒意识之后,假如其继续被劝饮,终酿惨剧,则应由劝酒人承担主要的安全注意义务。

    三、即便醉酒猝死者自身是特异体质或有疾病,共同侵权人也应承担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比例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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