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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悟空问答】江西鹰潭一残疾人艺术团以直播卖唱维生,却被骂是“乞丐骗子”,你怎么看?

发布日期:2017-12-06

    江西鹰潭有一个残疾人艺术团之家,他们通过街头卖唱以及网络直播的形式维持生计,却被嘲讽是“骗子”、“网络乞丐”,被人无端殴打、偷走善款…残缺的身体无法改变,他们希望能得到尊重。




张新年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12-04 13:54

    残疾人艺术团直播卖唱遭歧视的现象,表明了我们的社会缺少包容和关爱,个别人员不仅不道德,更涉嫌违法犯罪。

    尊老爱幼、恤孤助残是我国优良传统美德,是人性本善的体现,更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残疾人本身因身体残疾,在求生存、谋发展方面比一般人面临更多磨砺和艰难,理应得到理解、帮助和支持。其利用自身的智慧和才能紧跟时代潮流开展网络直播,更是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积极奋进的正能量表现,应当受到来自全社会的一致点赞。部分人员歧视残疾艺术团直播,甚至对其无端殴打、偷走善款,是对该艺术团成员人格尊严的侵犯,更是对其人权的践踏,应当受到来自全社会的一致谴责。

    我国法律保护残疾人合法权利。无论是《宪法》,还是《民法总则》,抑或是《残疾人保障法》,均明文规定,残疾人人格权、健康权、财产权等合法权利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部分人员无端殴打艺术团成员属于侵犯其人格权、人身权的行为,偷走善款属于侵犯其财产权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讲,构成民事侵权,应当依法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殴打行为本身亦构成治安违法行为,依法应受到治安处罚;如果殴打行为达到轻伤以上,或者属于群殴,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如果其偷走善款达到法定数额,还可能涉嫌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12月3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残疾人日,该节日旨在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和动员人们支持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个人认为,就残疾人的权利保护而言,不仅需要残疾人监护人全面监护,也需要残疾人联合会的代为维权,更离不开每一位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关爱残疾同胞,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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