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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问答】吉林四平红黄蓝虐童案民事索赔一审判赔3万元,3万块钱能去掉孩子的阴影吗,你怎么看?

发布日期:2017-11-27

    吉林四平铁西区红黄蓝幼儿园2015年的虐童事件尚未终结,涉案的4名教师被以虐待被监护人罪追究刑责后,受害方的相关民事索赔案件于2017年11月17日获得一审判决。在这起虐童案中,十余名儿童被针扎、恐吓虐待。受害家庭将四平红黄蓝负责人和北京红黄蓝儿童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赔偿误工费、心理辅导费等损失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澎湃新闻获得的其中一份判决书显示,四平铁西区法院一审判决四平红黄蓝赔偿受害儿童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受害儿童高某的父亲高先生称,此案中另外多个受害家庭所获赔偿判决也基本相同,多名受害儿童家长表示将提出上诉。你怎么看?




张新年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11-27 21:53

    关于红黄蓝虐童案,近期一直备受关注,而受害幼童民事索赔问题更是关注重心。

    受害者基于侵权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并主张侵权赔偿,这是法律赋予被侵权人的权利。无论是《侵权责任法》还是《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若干问题司法解释》,都明确了受害者民事索赔的具体项目及赔偿标准。法律的支持代表法律保护合法权利的立场和态度,这个毋庸置疑,但是这个赔偿标准是否能够彻底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和遭受的创伤,个人认为是有疑问的。

    一般而言,民事侵权的索赔项目包括两大类,一类是物质损失,一类是精神抚慰。物质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这些都是实际产生的,可量化的。而精神抚慰这属于心理层面的,心灵上的创伤,是否可以治愈,多久可以治愈,需要多少时间和金钱,个人认为,这是因人而异,而且更多的是不确定的,难以量化。从这个角度讲,涉案幼童民事索赔的数额其实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受害者的心灵创伤问题。

    个人认为,受害儿童后期的治疗和关爱才是帮助其走出阴影,重获信心,重面阳光的有效方式。在这个过程中,孩子父母对受害儿童的陪伴与正面积极引导不可或缺,来自社会公益的辅导矫正也至关重要。当然,社会各界如何给受害儿童及家庭营造一份更为自由和独立的愈合时间和空间,也是我们应当予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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