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热传一段“外卖小哥被差评大哭”的视频。对此,网友指责外卖公司制度不健全,并称顾客评语太“黑心”。然而,经美团外卖调查,该视频是由快手拍客“帅大斌”拍摄的自制视频,视频中美团员工、饿了么员工以及围观的人都是由帅大斌团队的成员扮演的。新京报记者通过快手APP查询到“帅大斌”的信息,其粉丝量已达272.6万,在近一个月的作品中,就出现两个涉及美团外卖和饿了么外卖小哥的送餐搞笑视频。像这种利用虚假视频来提高个人影响力,拉粉丝的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么?谁应该监管呢?
张新年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11-26 17:00
快手拍客未经美团授权擅自自行制作并拍摄“美团小哥”因差评问题而街头哭闹视频,可以从多角度予以法律分析:
从民事角度讲,一方面构成对美团外卖的名誉侵权,因为该视频的创作是以美团外卖员工为主角,不仅未经美团授权,且其涉及美团内部员工管理及考评机制的不真实宣传,通过网络传播,在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的同时,势必给美团外卖造成不合理的负面评价,美团外卖有权依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甚至赔偿损失。另一方面,该拍摄团队的行为通过拍摄虚假视频,恶意涨粉,属于不道德的欺骗网友的行为,如果有网友因为该视频向拍摄团队进行了打赏或者其他针对性支出,则该网友可以基于不当得利向该拍摄团队主张返还。
就刑事责任而言,如果该拍摄团队制作该虚假视频本身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非法收益数额达到法定“数额较大”情形,个人认为该团队涉嫌诈骗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快手平台而言,其对用户上传的视频具有审核和监管义务,如果其未尽到必要的审核和监管义务,应当在过错责任范围内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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