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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年律师受访北京青年报|头条:亲妈不养继父不问 北京九岁男童无户口街头流浪两年

发布日期:2017-08-01
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NjEzOTU3OA==&mid=2651380117&idx=1&sn=36f04babba6f14359b729f7ed18078cb&mpshare=1&scene=23&srcid=0907byeGJldozVtWjdBJ9Weh#rd

报道时间:2016-09-07





忠衡律师网按(来自张新年律师?朋友圈):

    好狠心的父母!这是北青报记者跟进了一个月的时间出的稿子,并且因为记者的跟进与介入,现在旭旭已经解决了户口问题。另外,因是中国政法大学朋友的推荐,记者误以为我是政法大学的老师,把我的身份搞错了,已及时向纠正,但?公号发出后无法更改内容,明天见报将会删掉!
    媒体报道除了有普法、警示功能,还有救助功能,旭旭的户口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
    其实,即便其户口问题之前没有解决,也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国务院办公厅今年年初印发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教育部曾就该《意见》公开表示要做好政策衔接,依法保障无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无户口适龄儿童、少年,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入学、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并且要一视同仁,纳入学籍管理。
    因此,目前已经不存在黑户无学可上的政策障碍(当然实践中仍然落实不到位)。如果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履行监护义务,当地乡镇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获知后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一条流浪狗被虐待事件经网上发酵都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现有北京的一个流浪儿被虐待,能引起民政部门的关注吗?国家应成为其监护人!





报道全文:

头条:亲妈不养继父不问 北京九岁男童无户口街头流浪两年


朝阳区黑庄户乡大鲁店村民对9岁旭旭的流浪生涯已是见怪不怪。村民视野中的旭旭经常现身村里的小广场、网吧、游戏室、水果摊,尤其小广场一个残破的土黄色沙发上,那是旭旭栖身的床。旭旭有家,在大鲁店一队一出租房内,但他有家不能回;旭旭有亲妈后爸,但却在大鲁店三个村里流浪,迄今流浪两年余。

旭旭为什么流浪,为什么没上学?为什么还是黑户……7月下旬,记者试图破解流浪儿旭旭身上的诸多疑点,其旨让流浪儿终止流浪,回归正常及阳光的轨道上。


一场暴雨后,他在小广场的沙发上,体温39.8摄氏度


记者关注旭旭源自7月24日晚9:35分刘姓网友发帖——

这个孩子的亲妈后爸就住在朝阳区黑庄户乡大鲁店一队出租公寓中。孩子被赶出家门,流浪快二年了。孩子说他是河北人,叫旭旭,9岁了,没上过学,流浪街头。每天晚上7点半至9点,孩子会出现在大鲁店三队公园里。我亲眼所见,他饿晕过无数次,我经常给他吃的,他居然靠我身上叫我妈妈。派出所把他送回家,可工作人员走后,孩子又被赶出家门。希望朋友们接力转发一下,让更多人看到孩子的遭遇。希望国家救救这个孩子,很聪明的男孩,朋友们……”该帖附上的旭旭照片是微笑的,手上拿着粉纸包装的零食,但额头上有伤,头发较长。


7月24日深夜,亦庄地区下了一场暴雨。

7月25日晚10:09分,刘姓网友再次发帖——

 “一场暴雨后,这个流浪儿淋雨发高烧了。就这样躺在大鲁店三队公园的破沙发上,被蚊子咬的浑身都是包包。他一动不动,眼角流着泪水。我就是个打工的,没有能力管了。今天没有心情跳舞了,默默地流着眼泪,除了哭我还能做点啥呢。老天保佑这个孩子不要死去。”该帖后面附有9个哭的表情及流浪儿的照片——半躺残破沙发上的旭旭身穿花格背心,七分裤破旧有洞,上有多处油污,凉鞋鞋带断裂。旭旭面朝沙发,是抗拒拍照抑或另有其因?


记者及时和刘姓网友取得联系,得知孩子已被其舞伴袁童(化名)收留家中。

7月26日上午,在黑庄户乡大鲁店村袁童家中,记者见到旭旭。9岁的他,感觉其身形就是一颗豆芽菜,个头比同龄人矮,细胳膊细腿,浑身脏污,发长,有较重体味,身穿照片上的破旧衣裤。袁童在给孩子喂药。

49岁的袁童向记者详细还原了发现旭旭的经过:“村里有个小广场,我们晚上在那跳广场舞。这孩子我们常见,也知道他是有爹有妈,但是都不管他的流浪儿。我收留过他两次。平常时候,这孩子就在广场上到处跑,昨天我看见孩子在一个废弃沙发上躺着,就琢磨他咋不跑了,走近一看,他脸上都是泪水,四周蚊子轰都轰不走,我一摸他额头,烫手,高烧的他不断叫妈妈。”袁童当即带孩子就诊,体温显示高烧39.8度。

让袁童下决心领孩子回家的念头是“怕这个有病又挨饿的孩子死在街头。”袁童丈夫陈先生接过话头“人们惦记给流浪猫狗喂吃的,何况流浪儿呢。”袁童夫妇收留旭旭,这是第三次。



旭旭早晨起床


父母不管不问,村民“有吃的给吃的”


旭旭见到记者,没打招呼。他低头玩袁童手机里的游戏或看动画片。袁童告知记者“孩子昨晚睡的可香了,烧也退了,但还没好利索。”对于记者的问话,旭旭很抗拒或选择性地谨慎回答或以点头摇头示意。比如记者问他“家住哪里?”、“父母为什么不让你回家?”、“他们对你怎样?”、“流浪多长时间了?”、“你怎么生活?”他均不作答。

袁童家的邻居聚拢来,七嘴八舌地还原着旭旭的日常“总在大鲁店一村二村三村看见孩子,流浪两年多了,父母就住在一村的出租房里,也不找孩子”、“9岁,没户口,没学上,家里人也不问,任由孩子流浪,这样的爸妈也真是狠心,造孽啊!”……

“你流浪期间住在哪里呢?”记者问旭旭,“就在村广场的沙发上”,说这话时,旭旭的眼睛仍然盯着手机。他极少跟记者对视,偶尔对视,也是迅及避闪开。为证实旭旭所言,记者让旭旭指认下他露宿之地。旭旭带着记者来到小广场,他指着一个破烂的沙发说,“在这里睡觉”,随后他又指着附近一处水果摊“还有这里”。水果摊底下有块一米宽的板子。若下雨,旭旭说他会去ATM机的房子里或去另一个地方。旭旭引领记者来到他说的另一个地方,该地令记者吃惊,其形状类似狗窝。

“这孩子哪都睡过,以前,我家孩子好心带他来家里玩,他却在我家里随手乱翻,想偷东西,后来孩子就不愿意跟他来往了。”水果摊贩边做生意边跟记者吐槽,围观的三两居民附和着搭腔“这孩子确实沾染了恶习,偷过抢过同龄孩子的东西。”

记者跟袁童确认乡邻说法,袁童点头“没错,孩子的恶习使得曾经主动帮助他的人不愿意再管了。”但袁童和一些舞伴并未因此放弃对旭旭的关注与救助,她们每天跳舞时有意给流浪儿带一些吃食及日用品。记者在小广场采访了给过旭旭不同救助的5个人,她们说:“有吃的给吃的,或给个一块两块的,小性命得活下去呀。”





旭旭赖以栖身的破烂沙发


片儿警几十次送她回家,反复跑出来流浪


因为旭旭的流浪与恶习,主要是为终止孩子流浪,村民多次向黑庄户派出所报案,以期送孩子回家,记者跟袁童夫妇商量后决定再次报案。此时在板凳上貌似沉浸在手机游戏中的旭旭一听记者要找警察,他遂将手机扔在板凳上撒腿就跑,袁童紧追其后,最终,袁童在小广场追上旭旭并连哄带劝地领回家。

为防止旭旭二次逃跑,记者背着他以居民身份拨打了110。10分钟左右,身穿制服的民警出现,旭旭一见警察立刻哭了,他反反复复高声祈求“我不回家,我要跟阿姨在一起。”瞬间满面泪痕的旭旭边用手臂抹泪边哀求“我不回家,每次回家,爸爸老是用棍子打我的腿。”趁着旭旭情绪激动,记者赶忙问:“想妈妈吗?”,“我恨我爸妈”,旭旭脱口而出。旭旭还原了他爸妈虐他的一个细节“他们不让我进屋,让我在门外罚站。”袁童补充,“冬天大雪地里罚站,孩子受不住哇,就跑啦。”

7月26日中午12:40分,记者、袁童及旭旭来到黑庄户乡派出所。路上,熟悉旭旭极其家人情况的民警皱着眉头,挠着头皮倒苦水“小东西是常客了,送他回家太常见了。两年了,接到报警就20多次,送他回家20多次。每次,我们都教育孩子家长,让他们管好孩子,可家长撒谎说找不到孩子。孩子送回家也不行,没几天就离家出走,反反复复的,让人头疼。”

派出所联系旭旭父母,据说他们进城逛街了。民警堵在旭旭家门口,但其父母始终没露面。记者在派出所陪伴旭旭5个小时,旨想在这期间见到他父母,但最终落空。7月26日晚,民警第N次将旭旭送回家。





袁童带旭旭上街买吃的

“孩子没户口老流浪也不是事,总得学认字算数吧”


一直关注旭旭命运走向的袁童操心着旭旭的健康、户籍及受教育。她说:“这么大的孩子没户口,老是流浪也不是个事,总得学着认个字算个数吧。”袁童试图走正常渠道实现旭旭入学之愿,但户口的瓶颈让她屡试屡败。去年10月,袁童托关系将旭旭送到某幼儿园,并支付了三个月的学费。可入园不到两个月,旭旭因偷了老师300元钱而受到老师刚柔兼并的批评教育,之后旭旭跑出园门,再没回去。此事让袁童“又伤心又丢面子。”让袁童更为伤心的是,旭旭母亲对此事的态度“我管不着,你们报警,让警察把他抓起来。”她还威胁收留旭旭十天的袁童“旭旭如果摔着了,碰着了,出了事,我跟你们打官司没完……”袁童擦着额头上的汗,语带怨恨:“真是混不讲理,谁还敢管”。泄愤归泄愤,袁童及其家人并未放弃旭旭。一次,袁童妹妹送旭旭回家,但旭旭母亲不仅辱骂护送人,还给了她一耳光。

无奈,对有家不能回的旭旭,袁童只能“偷偷给孩子一些吃的。”袁童承认是旭旭的恶习及其母亲的混不讲理致使曾经自愿搭把手的村民对旭旭的流浪采取“四不”政策“不闻不问不管不帮”,“都怕惹火上身,不怕横的,就怕混的。”

据悉:旭旭母亲Z女士是北京市人,2007年7月20日生下旭旭,旭旭属非婚生子女。目前Z女士跟河北唐山孙某结婚,生女儿孙瑶。旭旭继父在某物流公司做装卸工。





村民在教旭旭认字

“阿姨,我流浪惯了,有些坏毛病,让我慢慢改吧”


8月18日,袁童联系记者说,“旭旭送回家没几天,又开始流浪了,我实在看不下去,就留他在家了。”8月12日至今,袁童将旭旭第四次接入家中。

8月23日,记者与某慈善组织社工林红(化名)来到袁童家见旭旭。跟第一次相比,旭旭头发剪短了,穿着新衣服,气色正常。袁童告知“孩子不愿意出门,整天呆在家里。今天早晨哄他出门吃早餐,吃的是豆腐脑,他说没吃过。昨晚吃的烧烤,孩子很懂事,总是先把肉递给我吃。”让袁童头疼的是旭旭作息不规律,他习惯玩手机到后半夜,困了才睡,翌日近中午才醒。袁童理解“也许流浪惯了,养成了随性的毛病”。所以晚十点一过,袁童就催旭旭睡觉,旭旭一脸歉疚地表示:“阿姨,我流浪惯了,有些坏毛病,让我慢慢改正吧”,袁童听了,掩面哭泣。记者目睹了旭旭的坏毛病之一,他对林红的访谈不仅不配合,还用脚踹她。

据袁童观察,旭旭特别怕雨天。每天一清早,旭旭会看袁童手机上的天气预报,虽然他不识字,但懂得阴天晴天雨天的图标。如果天上飘起乌云,他会紧张地自言自语“要下雨了要下雨了;若雷声乍响,正在院中玩耍的他会立刻进屋,缩在一角。袁童深知“坏天气让孩子有了心理阴影。”临近9月开学季,袁童犯愁,“孩子得接受教育,也不能长期呆在我家。”她急切地希望旭旭能落上户口并上学。就入学一事,袁童夫妇有意跟旭旭沟通多次,旭旭有时表示愿意上学,有时心有顾虑“我偷过老师的钱……”袁童曾跟Z女士沟通过旭旭入学事宜,Z女士同意,但表示“最好是寄宿学校。”





袁童给旭旭买的零食

“父母混不讲理,孩子经常受体罚”


为解决袁童的燃眉之急及破解旭旭父母为什么不让旭旭上学?为什么把亲生骨肉反复赶出家门?为什么不给孩子上户口等诸多疑点,23日下午,记者来到Z女士住处,然而大门紧锁。邻居告诉记者,“他们回唐山老家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记者随后联系了黑庄户乡政府,乡镇府称会尽快调查此事。25日,乡政府回音“已核实清楚旭旭及家人情况,会尽快解决旭旭的户籍问题。”

8 月30日上午,黑庄户乡政府民政科联系记者。下午,记者和当地村干部前往Z女士住处。路上,村干部提示记者“旭旭母亲非常难沟通。”旭旭家十四五平米,屋内有一张双人床、一张单人床、洗衣机、电脑等其他生活必需品,没有电视及电扇。

Z女士衣衫不整地躺在床上,身边有一个不到两岁的女孩。记者以乡镇府工作人员的名义查看了她的户口本,户口所在地为北京东城区北新桥派出所,1984年出生。户口页上只有她和女儿孙瑶。当记者询问Z女士家中人口情况时,她答:“我是孤儿,家里面没有人了。”记者问她“为什么不养旭旭,使他流浪至今?”她没正面回答,而是反问“人不是被你们带走了吗”。记者再次追问“孩子在外面很遭罪,你也知道,最近还生病了……”没等记者说完,Z女士硬生生地阻断记者的话:“我没赶他走,是他自己要走。”“那为什么不给旭旭上户口?”“上不了,需要做亲子鉴定,大概5000块钱,没钱。”顿了顿,她又怒又怨地嚷“我没收入,吃低保的,家里只靠他爸挣钱,哪有钱呢?”记者反复追问为什么不让旭旭上学,Z女士提高嗓音“不都说了吗,没钱上学,这吃的喝的穿的,哪样不需要钱呢?”

就此,从旭旭恨他爸妈的只言片语及Z女士的一面之词分析,家长的体罚及言语伤害致使旭旭再三离家出走。村里人见过Z女士购物,但没见她打听过旭旭下落。袁童丈夫陈先生曾怒问Z女士“你是他亲妈,你得保护他呀!”Z女士无语。





旭旭家门口的胡同





旭旭的母亲和妹妹


一周之内,有关部门为他办好了户口,上学问题尚待解决


8月31日,记者获悉,Z女士户口所在地,东城区北新桥街道办妥了旭旭的户籍。该日,Z女士为办理户籍出现在北新桥街道藏经馆居委会。巧合的是,该日袁童夫妇带旭旭来到他7岁前,即流浪前居住过的地方,藏经馆胡同26号。一进该胡同,旭旭突然面色凝重地松开了袁童的手,停住脚步不肯走,继而倒退两步。袁童问他是否熟悉这里,旭旭摇头。袁童允诺他“给你买溜冰鞋”后,旭旭点头承认住过这儿,并能清晰地指认26号院里的一处房子“我跟姥姥睡这儿。”他顺便告知,”在通州八里桥也住过”。事后,袁童得知旭旭言行的前后矛盾是怕他们将他遗弃在26号。据悉:旭旭在26号生活到2014年,旭旭说他是姥姥带大的,姥姥特疼他。2014年某月,旭旭开始流浪,为什么流浪,从何地开始流浪,原因不详。2014年,Z女士的生活中发生了两件大事,1月,她的父亲病逝于通州八里桥,9月,她与孙某结婚。

至于旭旭的入学问题,北新桥街道藏经馆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得多方面协商解决”。


律师声音:

针对旭旭流浪一事,北京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张新年认为其法定监护人存在的虐待、遗弃行为已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权益,涉嫌遗弃罪,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举报。依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张新年建议公安机关应尽快出警处置、制止正在发生的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同时,检察院可以直接起诉监护人,法院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就旭旭入学问题,张新年说:“根据《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必须依照该法让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我想上学”,在旭旭跟记者有限的对话中,这是旭旭惟一不假思索的回答,并且说过两遍。记者注意到,他说此愿时,其眼神不仅跟记者对接上而且满含期待。如今,旭旭虽然不是黑户了,但他怎样才能尽快入学,实现夙愿呢?

本报将对旭旭命运走向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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