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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年律师受访京华时报|原创|网友发帖送养孩子律师称如收费涉嫌买卖婴儿

发布日期:2017-08-01

报道链接:http://www.jinghua.cn/weixin/qjy/20160906/f220218.shtml

报道时间:2016-09-06






报道全文:

原创|网友发帖送养孩子律师称如收费涉嫌买卖婴儿


9月4日,一网友发帖称,其因家庭变故,决定将未出生的孩子送养。该网友称,孩子预产期在10月底,可提供合法资料和手续。但当前街一号(?号:qianjieyihao)记者要求见面时,对方拒绝。


律师称,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严格的登记程序,有特殊困难无抚养能力的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但收养方应避免与送养方有金钱往来,如果送养方要求收取费用,则有网络诈骗或贩卖孩子的嫌疑。


网友发帖称家庭变故送养孩子



网友发帖称,因家庭发生变故,家人决定将孩子送养。该网友自称退伍军人,29岁,要求了解收养人的家庭基本情况,以确定是否适合收养孩子。网友同时要求收养人有人情味,能互相理解,并注明可以提供合法资料手续。帖子中,该网友留下了自己的QQ号。

  


前街一号(?号:qianjieyihao)记者以收养人的名义添加网友留下的QQ号,与其取得联系。对方自称姓雷,由于父母年事已高且患有重病,自己做生意又赔本致倾家荡产,现在夫妻两人在北京打工,无力抚养将出生的孩子。

  


雷先生说,他从小被现在的父母领养带大,两人对他视如己出。因不想让养父母有遗憾痛苦的晚年,考虑到目前的处境,只能将孩子送养给别人,其养父母及其他家属均已同意将孩子送养,保证与收养人达成一致后不反悔。

  

雷先生称,家人原本是要去民政局登记送养孩子,但考虑到要到政府部门开具特殊困难证明,比较麻烦;且夫妻两人要和计生部门签订协议,以后无法再次生养,他一直在犹豫是否去登记。

  


前街一号(?号:qianjieyihao)记者提出要与其见面核实情况时,对方予以拒绝,并将记者删除好友。记者拨打其留下的手机号,能打通但始终无人接听。

   
9月5日晚,前街一号(?号:qianjieyihao)记者通过北京市110报警平台报警。

律师:送养方收费则涉嫌贩卖儿童 



律师张新年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但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严格的登记程序,有特殊困难无抚养能力的生父母可以送养子女,送养前在网上发布送养信息也并不违反《收养法》及《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不过,在网上发布送养信息,送养方要谨防不法分子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同时由于网络信息真假难辨,收养方也应避免与送养方有金钱往来,如果送养方要求收取费用,则有网络诈骗或贩卖孩子的嫌疑。

   
此外,张新年强调,我国法律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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