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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年律师受访重庆晨报上游新闻|济南警方发公函为团购小区引名校 律师:于法无据

发布日期:2017-08-01

报道链接:http://news.163.com/16/0624/20/BQBRJFBR00011229.html

报道时间:2016-06-24






忠衡律师网按(来自张新年律师?朋友圈):

如果济南警方认为这样干有道理,那济南检察院、法院也可以这样干了,于是乎,经五路小学可以改名叫公检法子弟学校了~这个和今年年初中科院女博士孕期北医三院猝死事件中,中科院理化所给北医三院发函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中科院理化所发的那个函根本就算不上“红头文件”,不是所有的“红头函件”都叫“红头文件”。“红头文件”是指政府机关发送的带有红字标题及红色印章的文件,其制定和发布主体是行政机关。当时很多人的关注点在那份红头函件上,一度舆论沸沸扬扬。其实中科院理化所的发函行为,只是一个民事主体向另外一个民事主体发送的“私函”。对于地位平等的普通民事主体而言,法无禁止即许可。中科院理化所与北医三院不存在行政法律关系,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也不存在其他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故函件不具法律效力,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效果,但可能会基于其他社会关系,特别是双方主体身份的特殊性及官办背景,可能会引起相关方的重视、介入,从而有助于问题的协调处理,中科院理化所的发函行为,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对员工的关爱和体恤,恰能体现一家负责任的单位在道义上应有的担当。




报道全文:

济南警方发公函为团购小区引名校 律师:于法无据


济南警方发公函为团购小区引名校

济南警方发公函为团购小区引名校


6月24日,一张山东济南公安局红头公函的图片在网络广泛流传, 文件中称济南市公安局以及济南海关、多家银行等企事业单位都已经团购并即将入住一小区,其中济南市公安局为该小区最多的业主,业主子女问题急需解决,并表达了希望教育局能够将经五路小学引入该小区。

济南市公安局宣传科相关工作人员对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将进一步核实后再回复。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济南市公安局并未回应。

律师张新年对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公安机关发这样的公函不合适,于法无据。

网传济南公安局发公函 为职工入住的高档小区引入学校

6月24日,一张疑似济南市公安局红头公函在网络广泛流传,图片中显示,发公函对象为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

该文件的编号为济公函【2016】47号,标题为《关于凤凰国际小区引进经五路小学的函》,落款盖有济南市公安局公章,落款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

这份公函称,凤凰国际项目是济南高新区直属单位济南东安置业开发的高档小区,项目周边配套中加国际学校、国际医院、高档酒店、高档商业,具有较高的商业和人文价值。

“我局(济南市公安局)以及济南海关,多家银行等企事业单位都已经团购并即将入住该小区,其中济南市公安局人员为该小区最多的业主,现该小区临近交付,业主子女入学问题急需解决,通过沟通了解,绝大多数业主强烈期待能够将教育局的优质教育资源经五路小学引入凤凰国际小区,解决业主子女教学问题,同时推动周边整体教育水平的提升。”公函称。

公函的联系人为范旭杰。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查询到的资料显示,在济南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房管基建科一位民警同样叫范旭杰。

记者多次拨打公函上所留的范旭杰手机,均无人接听。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济南市公安局宣传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要核实过后再回复。截至记者发稿前,尚未得到济南市公安局的回应。

警方团购房的售楼部:正在和经五路小学商谈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从凤凰国际售楼部了解到,该小区目前均价在9800元/平方米左右浮动。

售楼部工作人员称,目前可以保证该小区业主的子女入读高新区第二小学,经五路小学分校区也有望入读,不过目前仍在与经五路小学商谈中,尚未最终确定。

为何这份警方的公函单单强调引进经五路小学?

公开资料显示,济南市经五路小学1946年由商界集资创办,1959年定为山东省重点小学,1993年被评为山东省首批规范化学校,学校现有教学班48个,学生3462人,教职工132名。

经五路小学在济南当地也颇受市民追捧。

据当地媒体报道称,2015年一小区正式划入经五路小学的学区范围,一夜之间该小区的单价由1.3万元/平方米涨至1.6万元/平方米,小户型的房子与其他经五路小学学区房价格无差异,单价达到2万元/平方米。

律师称警方发如此公函:于法无据超越职权


警方发红头公函,为大部分业主的小区引进名校,是否违规?

北京著名律师张新年表示,可以将此函视为济南市公安局为解决职工子女入学难而向区教育局发送的一封协调函,并不是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的一项具体行政行为,但这份函件的性质仍然是一份公函,而是否引入这个小学不属于公安机关的职权范围,如果文件是真实的,公安局发这样的公函,“于法无据,超越职权”。

“盖着济南市局的章,发的是红头文件,这是不合适的。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所做的每一种行为都应当有法律的授权,法无授权不可为,显然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的部门规章都没有授予警方这种权力。”张新年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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