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一位骑共享单车的四年级男孩在上海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被大客车碾压后身亡。目击者称,事发当天下午1点多,小男孩10岁左右,骑着ofo小黄车,出事时人与车都被压在大客车下面,被消防员拖出来时,自行车前轮已经没了,小男孩也不动了,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ofo方面表示,已第一时间配合警方调查,并对此深表遗憾,目前相关后续情况正在进一步处置。另据ofo上海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用户认证时,平台会屏蔽掉12岁以下用户
如果共享单车采用了实名验证注册机制并排除了儿童注册使用的可能性,而是因为家长或他人借账号给儿童,或儿童强行破坏车锁使用单车,显然损害是因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或第三人造成,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共享单车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未满12周岁的儿童骑自行车上路本身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儿童的自我保护和交通安全意识不足,但模仿能力和好奇心强,骑自行车上路虽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但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建议家长、单车提供商和教育、交管部门乃至社会各界都应该加强对儿童出行教育及安全警示及监督的力度,齐抓齐管,不能让共享单车沦为儿童的“危险玩具”,共同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回答于2017-03-30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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