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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问答】宁波动物园被虎咬死游客未购票翻墙进入,动物园是否需要负责 ?

发布日期:2017-07-26
    人民网北京1月30日电 据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微博消息,1月29日下午,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发生老虎伤人事件,致一人死亡。 根据死者张某(籍贯湖北)同行人员李某某陈述并现场指认,当日下午2时许,张某及妻子和两个孩子、李某某夫妇一行6人到雅戈尔动物园北门,张某妻子和两个孩子以及李某某妻子购票入园后,张某、李某某未买票,从动物园北门西侧翻越3米高的动物园外围墙,又无视警示标识钻过铁丝网,再爬上老虎散放区3米高的围墙(围墙外侧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顶部装有70厘米宽网格状铁栅栏)。张某进入老虎散放区。李某某未进入,爬下围墙。相关情况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根据园方公布的信息,雅戈尔动物园将暂时关闭。






                                


   张新年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关于老虎咬死未购票翻墙入园游客事件之动物园法律责任一瞥

    第一、《侵权责任法》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可见,在归责原则上,对动物园采取过错推定,首先推定动物园应当承担责任;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由动物园承担举证责任,除非动物园能够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否则便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据悉目前动物园已停园,安监、旅游等部门也有可能会成立调查组,对这起事故以及动物园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调查。但是,该调查属行政调查,应该是仅就动物园是否构成行政违法,是否应该承担行政责任而言的,而无权对动物园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进行认定(行政调查代替不了司法审理)。即便经调查组认定动物园无行政违法之处,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也不代表动物园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游客无视动物园的安全警戒,越墙而入,显然存在极大的过错,但动物园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应当承担多大比例的民事责任,关键还得结合事实和法律,看看动物园就其事前防范和事中、事后处置所履行的管理和救援义务进行举证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标准,安全提示、围栏警戒、现场处置与救援),再具体分析。


回答于2017-01-30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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