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障率高、押金难退……旨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共享单车,如今却成为了越来越多人的烦恼。共享单车小蓝单车被曝位于成都的公司已人去楼空。押金难退的问题,用户该怎么维权?
共享单车退押金问题,涉及《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承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首先,从《合同法》角度讲,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向客户提供共享单车服务并收取押金,一方面表示其与客户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另一方面该押金的作用在于保证合同的履行以及客户违约时对运营商经济损失的弥补。合同一旦成立,各方应当依法依约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客户依据约定缴纳押金,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下,客户有权根据自身需要主张运营商按照约定退还押金。如其拒绝,则构成事实上的违约,应当承担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其次,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该条款表明,在共享单车运营商无法为客户继续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就押金事宜要求商家予以退还,并要求其承担相应必要且合理的费用。
在运营商拒绝退还押金的情况下,客户如何维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消费者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维权:与运营商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运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除此之外,如果客户怀疑运营商卷款潜逃或涉嫌其他犯罪的,建议其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