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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企鹅问答】如何看待法院网拍手机被炒到27万?这其中有什么蹊跷?

发布日期:2017-09-27

    近日,南京秦淮法院拍卖一部二手iPhone7,最终被拍得27.055万元,引发了各方猜测,而竞拍成功者车先生却说“看错价格以为是2000多块”。惹人疑问的是,这是否违法《拍卖法》?如此离奇的拍卖又有什么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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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被执行人陶某一部苹果手机被南京秦淮法院以27万成交价司法拍卖,引发舆论关注。这起令人“瞪眼珠子”的司法网拍事件,背后至少有四个层面的问题值得探讨。因时间所限,我只答两点。
    其一,被执行人的手机,尤其是未经技术处理的手机,法院是否有权司法拍卖?我对此做法持保留意见。
   依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但对于被执行人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得采取措施。
在当今信息化社会,手机是人们不可或缺的通讯工具,直接查封和拍卖会影响到被执行人正常的生活和工作,同时涉及到被执行人的隐私权及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等问题。如果扣押和拍卖的是没有使用过的新手机则无问题,但如果是对使用过或在用中的手机,未经与被执行人协商以及对手机进行技术处理,径行予以拍卖,很有可能会侵犯被执行人甚至是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众所周知,手机里面不仅可能存有重要及隐私信息,还有很强大的使用功能:查询联系人、查询通信和聊天记录、进行网络交易等。
    法院积极作为,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值得肯定,但不能不择手段,更不能非法进行,如果采取的措施存在侵权风险,涉嫌违规违法,应当充分考量,慎重推行。
    依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法院的网络司法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不仅会被撤销,还得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其二,买受人反悔会有什么后果?
    拍卖已经成交,显然对拍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均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就买受人一方而言,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但是,———不同于其他拍卖活动和以往规定,买受人如果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征得相关方同意后再次进行拍卖,此时,原买受人除了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的佣金,如果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还应当补足差额———,在网络司法拍卖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只是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拍时不得参加竞买。不过,按照网络司法拍卖规则,如果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且被调查认定为妨碍执行,法院将会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追究买受人“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法律责任,比如罚款、拘留等。
    综上,这起拍卖活动,个人认为,不仅叩问了本次司法执行行为的正当性,如果交易失败,买受人悔拍,也挑战了司法权威。舆论哗然之后,相关方该考虑如何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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