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时间:2017-02-04
报道全文:
男子QQ群自曝性侵6岁女童后又否认 警方已介入核查
截止发稿,未来网记者试图申请加入849人的“动漫手办”QQ群,但未能通过审核;记者还试图通过QQ联系“何去何从”以及QQ群主“残星塚”核实信息,但也未收到回应。
@在轮回中找你 评论说:“这种言论危害很大,网友愤怒不已啊。”
北京律师张新年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男子网上自曝性侵女童,应被视为一条犯罪线索,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核实。如果属实,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是虚假言论,应追究其行政违法责任。
张新年称,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散布谣言,谎报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向网络警察报警
“深圳公安官微回复:已经转给网警处理。”知乎网友“燕郎”在评论中表示他已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上报警平台对“何去何从”事件进行了举报。
知乎网友“狗甲”评论表示,他已经进行了举报,并公布了“网信部门举报窗口: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cn”“网警部门举报窗口: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cyberpolice.cn”等举报渠道。
“狗甲”还表示,“题主在掌握详细信息后,可以在这儿上面举报。大家看到违纪违法的事件也可以在上面举报。”
热心网友提供举报渠道截图。
未来网记者就此事致电深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记者可以通过深圳网警?公众号或微博举报。
未来网记者举报后,深圳网警?公号回复称:已收到多人举报此案件信息,将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截止发稿,深圳网警回复未来网记者称:相关信息已关注,由于初步核实对方的账号信息不在深圳,此线索信息已移交上级部门核查。
相关链接:警惕陌生又熟悉的邻居
据媒体报道,2016年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总队破获了一起网上传播儿童淫秽信息案。
案件中,北京一19岁大学生孙某出于“特殊癖好”登录境外隐秘网站,将从QQ群购买或交换来的百余部儿童淫秽视频上传到论坛。
有时孙某会向和他一样有“特殊癖好”的人去购买视频:跟犯罪分子“预约”视频,犯罪分子“接单”后都是不怀好意地提前寻找好作案目标,再搬到村里定居,成为女童邻居后,伺机作案。
案情中,30余名受害者多数为偏远地区农村女童,遍布20余个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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