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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年律师受访南方都市报|“中国消费金融大会”傍互金协会陷“罗生门” 到底谁在说谎?

发布日期:2017-08-02

报道链接:http://www.oeeee.com/mp/a/BAAFRD00002016092213860.html

报道时间:2016-09-22








报道全文:

“中国消费金融大会”傍互金协会陷“罗生门” 到底谁在说谎?



9月20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和上海市金融信息行业协会发布《联合声明》称,近日,上海某会展公司未经允许,擅自将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上市金融信息行业协会列为“中国消费金融大会暨展览会”支持单位,两协会均不知情。南都记者调查发现,除上述两家单位外,还有多家支持单位表示不知情。对此,中国消费金融大会主办方称,上述行为应该是竞争对手修改,他们已经报警。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会展行业傍媒体很常见。

协会:未支持“中国消费金融大会”

声明指出,该会展公司举办的“中国消费金融大会暨展览会”与两协会均无任何关系,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上海金融信息协会行业协会从未参与或支持“中国消费金融大会暨展览会”,两协会领导也从未收到“中国互联网金融大会暨展览会”邀请。


“当时有金融机构收到了该邀约通知,向我们核实,我们才知道协会名义被冒用了。”上海市互金协会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他们已经向主办方进行了沟通,必要时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工作人员还提供了举报人收到的邀约短信,短信内容称:“中国消费金融大会2016年11月10-11日上海隆重召开,聚集国内外近千位参会嘉宾,探讨消费金融创新,征信,风控,资产证券化等核心话题,可加?或登录官网。”

核实:大会官网诡异升级

记者试图登录短信中的官网地址,数次登录,结果均显示:“本网站因程序升级关闭中。


而记者搜索多家会展网站发现,中国消费金融大会暨展览会11月9日举办,旨在表彰在行业做出卓越贡献的公司及个人,为行业发展树立新的标杆。将有近500位行业领袖参与,10余家权威媒体,50家行业媒体进行播报宣传。

根据介绍,中国消费金融大会暨展览会举办背景为:“2015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交易规模250亿元,相比2014年的103亿元增长142%;预计2016年将达680亿元。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整体发展,居民消费观念的进一步升级,以及对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模式的逐步认可,未来3年互联网消费金融将保持爆发式增长势头。”

该大会拟邀请嘉宾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中国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处长汪彬、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喆等。但未透露支持单位。

多家支持单位:我们完全不知情


而根据上海市互金协会工作人员提供的邀约PDF,会议背景以及拟邀请嘉宾,主办方联系方式均与会议网站一致,并增加了参会费用以及支持单位。

根据该邀约PDF,支持方为: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上海市金融信息协会,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战略合作媒体包括腾讯网、搜狐、新浪网、新华网、网易、凤凰网、第一财经金融译时代、网贷中国、共时财经、融途网等。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上海市金融信息协会以及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声明前一日,中国小额信贷联盟通过?公众号发布声明称,联盟会员机构与联盟友人询问有关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作为“中国消费金融大会暨展览会”协办单位的事宜。经核实,该会议宣传资料中所出现的“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作为会议“协办方”、“支持方”等字样均属不实信息,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从未授权、参与协办该会议。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还表示,中国消费金融大会暨展览会与该联盟并无任何关系,小贷联盟从未授权该会议使用“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名称用于此类宣传。如果有任何机构和个人因此而造成损失,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我们保留对此会议宣传方进行法律诉讼的权利。

而支持媒体中,融途网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他们未接到“中国消费金融大会暨展览会”主办方邀约。“共时财经很早前就品牌升级,融合到融途网了,我们要参与,怎么可能将共时财经和融途网分列。”该工作人员表示。

主办方:系竞争对手所为

“我们从未在任何公开宣传中称上海市互金协会是支持单位。”对于“支持单位”的声明,中国消费金融大会暨展览会联系人汪洋称,他本人也是昨天才得知邀约PDF中支持单位的事情,这两天也不断有客户向他询问,他现在一直在忙着处理相关事项。


据汪洋介绍,他本人就是该会展公司的负责人,而会展行业竞争比较激烈,邀约PDF中加入的支持单位,应该是被竞争对手篡改,他在20日中午已经向警方进行报警。但因为不确定是具体哪个竞争对手,所以未获得警方受理。


汪洋表示,接下来,他会继续追查,一旦发现具体的竞争对手,会继续报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对于网站关闭,汪洋称,可能是网站浏览人数过多所致,现在已经恢复正常。记者随即重新登录,发现的确已经恢复正常。

北京一位网络工程师表示,网站在改版升级,修改删除一些模块时,会出现因程序升级关闭中。“不排除是因为网站修改一些内容才关闭的。”其称。

律师:盗用方最高罚款五万

一位会展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一些主办方在举办会展时,为了彰显会展的档次,会在大会宣传册中加入一些比较“高大上”的拟邀请嘉宾、支持媒体和单位等,而实际情况往往是,很多重量级嘉宾根本不会到场,而所谓的媒体支持,只是邀请了该媒体的一个记者参会。


“我个人认为,被竞争对手修改这种概率极小,会展公司应当举证证明,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实现实中我们经常发现,许多商业活动中主办方往往会冠以各大媒体支持,实则不然,但一般不被追究,但这确是一种侵权行为。”北京著名律师张新年表示,商业活动中盗用他人名称,冠以赞助者头衔,给名称权权利人造成损害的,依据最高院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侵犯名称权,权利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另外,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被侵权人还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张新年进一步解释称,权利人依法提起诉讼的,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受害人的财产利益损失无法计算时,赔偿数额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数额为标准。当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所获利益均无法计算或不易计算时,可以采取综合评估的方法确定赔偿数额。如果权利人因名称权受到侵害而社会评价降低,商誉受到损害,影响到可预期利益,还可以视具体情况,主张一定数额的预期利益损失补偿。

关于此事的后续进展,南都记者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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