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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年律师受访16小时网|公众号冒充王健林发文章 万达起诉索赔1000万

发布日期:2017-07-31

报道链接:http://www.16hour.com/news/detail.aspx?id=9050

报道时间:2015-11-17





报道正文:

公众号冒充王健林发文章 万达起诉索赔1000万



公众号冒充王健林发文章 万达起诉索赔1000万   

涉事公众号吓得发抖  已删除所有文章并致歉求饶

律师:万达并非王健林名誉侵权案适格起诉主体


昨日上午,史上最大?文章侵权案爆出——万达集团发布声明称?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冒用王健林名义发布《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的文章,并在?朋友圈广为传阅,阅读量较大,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此万达于昨日向北京市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公众号,严重误导了读者,侵害王健林的名誉权,为此索赔1000万。北京知名律师张新年认为,万达集团并非王健林名誉侵权诉讼的适格当事人。

史上最大?文章侵权案爆出:万达起诉?公众号 索赔1000万 

近日,一篇题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的文章在?朋友圈广为传阅。中国新媒体第一站——新榜统计数据显示,该文获得779个点赞、10万以上阅读量。

14日,万达集团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王健林从未发表过与此相关的任何言论,“顶尖企业家思维”?公众号的行为严重侵权,万达集团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16日上午,万达集团在其官网、官微、官博相继发布信息称万达于当天正式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公众号,索赔1000万元。有网友对万达集团的行为表示十分支持。截至目前,万达官微文章《今天,万达正式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公众号,索赔1000万元!》已经获得800多次点赞、近10万次阅读。一些网友戏称,史上最大?文章侵权案诞生。昨日下午,小编在万达官方微博、?留言询问此事相关具体事宜,截至今天本网发稿时,本网尚未收到万达的回复。

“顶尖企业家”负责人吓尿:尚无女友  叩首求原谅

万达集团起诉?公号“顶尖企业家思想”这一消息引发包括新华网、虎嗅网、每日经济新闻、21CN财经等众多媒体的报道,成为?热门话题。

在万达集团宣布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这一消息近8个小时后,昨日下午5;17,“顶尖企业家思维”公众号发布长文致歉,称“真对不起王总,这次的事件是我欠考虑,可能是因为我对偶像王健林的肓目崇拜所以才犯了如此大的过错,我在复制这篇文章的时候,没有留意到侵权这个问题”。在文中,该负责人还写到,“因为我知道这是我的错,我不该这么随便转发文章,影响了偶像的声誉。”、“我知道因为我的过失,给您的声誉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后果,这实在是无心的过失,还期望得到你的原谅。只希望通过此文,尽量为您挽回声誉。也希望您大人不计小人过,饶了我这一回,下不为例!”。

有网友认为道歉并不真诚不值得原谅,也有网友认为万达应该拿出大企业的风度原谅该公号负责人。“顶尖企业家思维”发布的道歉长文已经获得近8万次阅读、1700多个点赞。

截至发稿前夕,万达集团尚未对“顶尖企业家思维”的道歉做出任何回应。

有专业人士表示,“顶尖企业家思维”负责人可能还会面临来自文章另一受害者——淘宝的责任追究。

律师:万达集团并非王健林名誉侵权案适格起诉主体

知名北京律师张新年认为,据现有报道,?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背后运营主体的言论确实涉嫌侵犯王健林的名誉权,王健林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目前侵权人已删掉原文,算是停止侵害,并且刊文致歉,也算是,至少部分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王健林如需主张赔偿1000万的巨额赔偿,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张新年律师进一步分析认为,其实,本案涉嫌侵犯的只是王健林的名誉权,而非万达集团,所以万达集团并不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同时被告也不是顶尖企业家思维?公众号,?公众号并不能被起诉,被诉的应是其背后运营主体,这是法律常识。  

四川金座标律师事务所任耀龙律师团队则认为如该案有证据证明涉案公众号及公号运营公司或个人因对于撰写、发表涉案文章报道失实、评论不当,造成了万达集团及负责人在受众中的名誉降低、信用受损,且符合侵害名誉权的法定构成要件,则需要承担不利后果。    

有网友对本案中的侵权责任人会不会涉嫌传播虚假信息犯罪也十分关心。

针对该问题,张新年律师特别强调,该案侵权责任人如果得不到王健林先生的谅解,在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最多会再受到行政处罚。但不会构成犯罪,因为刑法是谦抑的,能通过民事或行政法律关系予以调整的,不能动用刑罚,并且在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中,《刑九》将虚假的信息严格限定于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和警情四种情形,且必须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才能认定为犯罪。

附“顶尖企业家思维”道歉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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