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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时间:2015-11-05
忠衡律师网按(来自张新年律师?朋友圈):
人类已进入信息化时代,信息的传播对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与日俱增。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些年微博、?等即时通讯工具的不断延伸,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无尽的便利,但一些不法分子出于种种动机所编造和散布的虚假信息也使人们深受其害。网络谣言极易引发社会问题,互联网不是法内之地,不法分子应担责!而仅仅依靠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去规范网络秩序,力度和效果是远远不够的,应当将其纳入刑罚的制裁范围,加大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发挥刑法的惩戒及价值引领功能。但与此同时,也一定要注意精准打击,避免入罪的扩大化,防止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刑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见,在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时,《刑九》将虚假的信息严格限定于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和警情,且必须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才能认定为犯罪。同时,《刑九》实施后,新的司法解释尚未出台前,在认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时,可参照最高院于2013年颁布的《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
报道正文:
别理“徐俊峰的钱包”
一些看似“正能量”的寻人帖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时而隐没,时而引爆,始终未曾停息。众多心存善念的市民纷纷伸出援手,传播正能量。殊不知,您觉得于己无害随手转发的,很可能是一则虚假信息!而这些虚假信息的传播,降低了人与人彼此间的信任度,当真正有需要求助的事时,大家可能会变得麻木。
?事件
朋友圈里都在转——
“徐俊峰的钱包被捡到”
“朋友在步行街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是徐俊峰的,卡10多张,现金1000左右,动车票两张(徐俊峰,徐海腾),车票是明天的。大家帮忙扩散。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正能量!失主请联系:13930709613,18233717777,好人好事,有谁在龙洞或认识的麻烦帮忙转发一下。”
3日晚上,在广州工作的朱小姐和宋小姐一前一后在朋友圈内转发了这条消息,一打听,她们均说,消息来自“朋友的朋友圈”。
“我当时看着觉得挺正能量的,毕竟我也曾经丢过钱包,试过再也找不回来的感觉,而且车票指明是‘明天’,想着车主肯定很着急,于是没有多想,顺手就转发了。”宋小姐说,消息提及到“步行街”,这让她马上想到了北京路步行街。而朱小姐想到的是上下九步行街,“留有电话,并且感觉挺着急的,就信以为真了。”当得知这是虚假信息时,朱小姐和宋小姐均很苦恼,本来传播正能量是做好事,最终却发现是上当受骗了。
看到朋友圈内此信息,乍一看,记者也以为是“正能量”信息,但细看后发现,这条信息充满漏洞:“步行街”没有明确指明是哪里的步行街;“车票是明天的”却没有具体时间;这则消息与“在龙洞”的人有何关系?有可能是发布信息方故意迷惑。
随后,记者在网上搜索整条信息,发现有72000个相关结果,较早可追寻到今年7月,集中爆发在9月和10月,但难以查找信息源头。这些信息中,“失主”姓名、联系电话及物品描述均相同,已被外地警方证实为虚假信息。
那么问题来了,信息中的电话和姓名是怎么回事?记者尝试拨打了“拾金不昧”的人留下的电话,发现电话所在地均显示“河北沧州”,均提示“空号”。至于徐俊峰、徐海腾为何人,有网友猜测为发布者随便编造。
每年高考时,白娅倩都丢准考证
在今年高考前后,还有一则牵动网民爱心的“白娅倩丢失准考证”的假信息:“朋友捡到一张高考准考证,谁认识通知下,别耽误了高考大事。白娅倩,考点一中,考场013,座号11,准考证号204101311……”,被网友调侃为“年年高考都找白娅倩”,也是一个网民爱心和善良被绑架的案例。
延伸话题
“正能量”你会毫不犹豫转发吗?
记者在网上调查多位网友,类似“捡到一个钱包”的信息,总体来说,选择“不会转发”的,远比选择“会转发”的多,但仍有部分网友选择后者。
选择不会转发的网友,大部分认为不能确定信息真实性,为避免传谣而选择忽视,另外也有“不愿意让圈中客户看到”、“即使转发了也没有用”、“应该找警察,而不是在朋友圈中这样传播”等理由。选择转发的,更多人是怀着乐于助人的善心,希望“顺手转发”能帮助人,但对于信息的真实性,部分人认为“能确定真实性一般都会转”,也有人认为“在难以确定真实性的情况下,只要对他人不造成伤害,转发又何妨?说不定真的能帮到人呢”。
善心转发帮人帖真是无害?
心理学家何日晖说:“从一个普通的心理学来讲,当人付出时,会快乐,会被认同,这是一种正常的心理。转发这个信息,非常简单,可以说是举手之劳,会让大家乐意去做。”
“但是,这些虚假信息是在利用人性善良的一面,扰乱了网络的秩序,降低了彼此的信任度,以后真有正能量的事,大家可能会变得盲目。”何日晖说。
如果转发所谓的“正能量”是为了虚荣心,心理学家胡慎之提醒市民,勿陷入“假自我”状态,“做好人成本很低,并且会被很多人看见,这非常符合大众道德,自恋得到满足的同时,又在一件好事中获得存在感。就好像小时候好人好事,在马路上捡到钱,给老师,在老师表扬中,在同学们赞许的目光里获得存在感,甚至,有一种优越感。所以说,当自我是来自他人评价和目光里时,是假自我。”
如何辨识真假助人帖子?
首先,检查信息的精准度,虚假信息描述比较模糊,在具体时间、地址、具体名称等方面表达不清,或直接存在信息欠缺的情况。
然后,可以问清楚信息发布或转发方信息来源。如果对方都不清楚具体信息来源以及相关情况,就要提高警惕了。
最后,可将信息中的关键词,例如姓名、电话、事由等内容在网络上搜索一下,基本就能辨别真假了。
发布虚假信息意在何为?
对于信息中留有电话号码的情况,有网友提醒市民:发布这种虚假信息的,除了恶作剧、博取转发量,还有一种可能,留下的手机号码直接连接到声讯台,拨通电话后,扣取高额话费,造谣者以此来获利。
转发谣言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编造、传播上述“捡钱包”等谣言是否属于违法?
公士公益团队发起人、北京律师张新年提醒,编造、传播上述“捡钱包”类信息,虽然不会触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但或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是: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可见,该规定中的“其他危险方法”是对谎报险情、疫情、警情行为的兜底,这三种行为之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只要具有相当的违法性,便可予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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