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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年律师受访重庆青年报|四川路桥集团遇实名举报 或涉与包工头经济纠纷

发布日期:2017-07-28

报道链接:http://www.cqqnb.net/papers/2015/0916/13002.html

报道时间:2015-09-16






忠衡律师网按(来自张新年律师?朋友圈):

    建筑市场很乱,几成常态,不法分子拿到工程后层层非法转包,从中抽水渔利,加之其他各种腐败,使得最终端的实际施工人不偷工减料就无法赚钱,以致劣质工程比比皆是。如此造孽,祸国殃民。





报道正文:

四川路桥集团遇实名举报 或涉与包工头经济纠纷


9月1日,一封名为“四川巴南广高速隧道修建过程中偷工减料实名举报”的信件及照片被传上网。四位声称是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以下简称:四川路桥)所属项目四川巴南广高速公路TJ1合同段第二分部新桥湾隧道工程队的农民工的举报者,实名举报隧道修建过程中严重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

然而,在这个实名举报的背后,却牵扯出工程分包中承包者不具有施工资质以及四川路桥与包工头的经济纠纷等一系列问题。

不具资质的转包者

第一次与游经江联系时,他告诉重庆青年报记者:“我们四个人都是在新桥湾隧道工程工地做工,因为质量太差了,所以出来举报。”并一再质疑记者的身份:“你是哪一家媒体,我先查一下是不是你们单位电话。”

在游经江、方友会、余富祥、余富贵四人签名并按下指纹的举报信上写到:“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BOT项目,由其下属公路三分公司将其所中标的右洞1083米、左洞1035米的隧道转包给福建中投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投),很多项目单价远远低于成本价,造成工程队亏损严重,致使该工程成为豆腐渣工程。”

然而,游经江也透露了新桥湾隧道工程是如何转包到他的老板王开华手上的。

游经江称,王开华是他们的包工头,而王开华本人并没有具有施工资质的公司。因此,为了拿到新桥湾隧道工程,王开华通过他在福建中投认识的朋友借到了福建中投的资质。

根据游经江提供的王开华与四川路桥签订的隧道工程施工协作合同显示,签署双方盖的章分别是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巴南广高速公路TJ1合同段第二分部及福建中投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然而,福建中投的签字人却是王开华。

游经江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不止一次称王开华与福建中投没有任何关系,只是认识福建中投的副总,所以借他们的施工资质用一下。在游经江眼里,尽管借施工资质是不合法的,但借用施工资质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大家都是这么操作的。

但公士公益团队负责人张新年律师称,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是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同时,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对于王开华所带领的施工队是否具有相关施工资质,四川路桥又是否早就明晰王开华借用施工资质一事,四川巴南广高速公路TJ1合同段第二分部项目部总工程师王东一开始向记者表示自己在外面,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其后又改口称,公司在调查处理。

同时,游经江还透露,王开华在拿新桥湾隧道工程的过程中,有一位叫梁敏的中间人与四川路桥的高层关系密切,正是通过此人拿到的工程。

无独有偶,在四川路桥的股吧里,一位ID号为四川甘孜的股友也在2014年6月13日提及梁敏其人,称“分包商梁敏就是靠在四川路桥分包工程转卖发财,主要也是靠关系拿工程。”

王东并没有对梁敏是谁作出回应,游经江则称梁敏已逃至国外。

正在核实举报内容

对于游经江等四人的实名举报,四川巴南广高速公路TJ1合同段第二分部项目部经理郑松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四川路桥已经在核实举报中哪些属实、哪些不属实等结果出来后会及时公示。

而游经江却称,在他们举报后,工程并没有停下来,还在继续进行。他还透露:“我们实名举报的第二天,王东给我打电话让我9月6日去工地现场指认并破检。”

但游经江并没有去,他有自己的忧虑。“我告诉王东,如果你叫媒体和相关的监管部门的人一起去到现场,我就去指认,不然我不会去。”

游经江还称,他们举报之后,四川路桥的人找到了余富祥两兄弟在福建的家,但这两兄弟目前在兰州务工,所以没被找到。

然而王东对实名举报一事的态度却并非游经江所说。被问及是否知道新桥湾隧道工程遭举报时,王东开口便称自己并不知道举报了什么内容。

当记者再询问作为总工程师的王东是否真的毫不知情时,王东却反问道:“你相信举报的农民工,还是相信四川路桥公司?”并没有直接回答提问。

在游经江等四人实名举报新桥湾隧道工程偷工减料的13个项目中,有一项为“二衬钢筋除了洞口段24米按设计施工,其他全是@12螺纹钢单层钢筋。设计双层钢筋间距20*25cm”。

也正是这一项,游经江提供了施工过程中拍摄的照片证据。

而其他的“管棚设计:进口两个洞口超前管棚设计108*6无缝钢管,长度40米,实际制作:只有顶部三个眼打了30米,中间都是20米,底部10米”等12项,游经江表示,目前工程已经进展到封闭施工,要想取证也只能破检,也就是凿开。

而郑松柏却并没有透露目前四川路桥是如何进行核实的。

王开华退场

王开华与四川路桥签订的隧道工程施工协作合同显示,新桥湾隧道2013年8月1日开工,要求2014年10月31日交工。

而游经江称王开华所带领的工程队是2013年6月25日进场的,但直到2013年9月21日拆迁才结束。因此,到2015年2月10日才打通。

令人费解的是,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如果按举报信上所说,有13处不符合设计的地方,那么游经江等四人为何选择在新桥湾隧道打通后快7个月时,才站出来举报?

游经江本人的说法也有些自相矛盾。

最初游经江称自己只是单纯的认为工程质量太差,所以出来举报。然而,游经江在接受采访的过程中也承认,由于王开华带领的工程队中途被赶出施工现场,且有一笔几百万的务工费和材料费没结,所以才出来举报。

游经江称希望四川路桥解决问题,出面和王开华谈。而他自己却说他和王开华关系并不好。

在举报过程中,游经江始终认为他所在的由王开华带领的工程队,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是没错的。在他看来“王开华如果按设计图纸做的话,倾家荡产都不够赔。我们没按设计施工是因为分包单价太低了。”游经江一直在强调这一点。

他称,在2013年底,四川路桥结算给他们工人的工资和材料款有330万元。如果王开华想拿到这笔钱,就要把隧道施工协作合同签了。这是四川路桥唯一直接打给王开华的钱,之后都是项目部直接打工资给工人。

而在王开华与四川路桥签订的隧道工程施工协作合同中,合同估算价格上写的是近6779万元。

关于游经江所说的王开华与四川路桥之间的经济纠纷,郑松柏表示自己不方便代表四川路桥作更多的回应,“姓游的只是个小喽啰”。

张新年律师表示,依据相关法律,如果未经业主同意,不按照工程设计图施工以及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由承包方和施工方以连带形式共同承担责任。一旦游经江等人的举报被核实之后,若真有质量问题,四川路桥与王开华的施工队以连带形式共同承担责任。

对此,游经江称,有什么责任就让王开华去承担,我们都是农民工能怎么样呢。

不止一次遭举报

新桥湾隧道工程并不是四川路桥第一次被实名举报的工程,早在2013年,亦有农民工实名举报京新高速公路四川路桥公司承建的后甸子大桥工程质量有问题。

游经江称,现在自己也不知道新桥湾隧道投入使用后,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一二十年后的事情谁也不好说。

而王东与郑松柏作为项目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在被问及施工过程中,有没有发现王开华的施工队没按设计图纸施工时,都称事情在调查中。

游经江不止一次说,如果要凿开、破检,他可以到现场去指出哪些地方是有问题的。但是如果证实工程质量有问题,四川路桥要重新施工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挖开的成本更大。

游经江表示,一起举报的工友都去其他地方务工了,只有自己还留在成都,就是为了配合相关部门凿开、破检。但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哪个相关部门的人给他打过电话,要求他协助工作。

“如果再过一段时间,相关的检测部门都不管,那我也只能离开成都了,几百万的工程款就让王开华老板自己去要吧,我也是没招了。”游经江说。

而郑松柏也并没有透露四川路桥是如何调查和监测工程质量问题的。被问及新桥湾隧道的工程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现有问题时,郑松柏和王东均没有回答。

张新年律师称,依据法律,项目中标之后主体结构工程不得外包,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而新桥湾隧道工程是否属于主体工程,王东也没有正面回答。

而目前王东所称的正在调查的新桥湾隧道工程依然在施工中。

张新年表示,在建筑工程方面,借施工资质和项目层层分包等问题很普遍。虽然不合法,但借施工资质很难查实,因此有人钻法律的空子。

但如果分包公司借用别的公司的资质以及出现质量问题,借出资质的这家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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