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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悟空问答】白银案凶手高承勇被判死刑,当庭表示不上诉,你怎么看?

发布日期:2018-04-01

    3月30日上午10时许,白银中院公开宣判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一案,高承勇一审被判处死刑。高承勇当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诉。 高承勇被控是“白银连环杀人案”的主犯。从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间,白银市11名女性惨遭入室杀害的案件,部分受害人曾遭受性侵害。凶手专挑年轻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残忍,极具隐蔽性,造成巨大的社会恐慌,受害女性中,最小的年仅8岁。




张新年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03-30 12:01


    谢邀。大家好,我是北京张新年律师。大家可以关注一下我的头条号,查看更多问答。

    无论多么罪大恶极的人,一审被判之后进行上诉都是其法定权利。选择不上诉,或许是其内心深处有所忏悔,表明了认罪伏法的态度。当然,即便其选择上诉,本案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也不大,其自知死罪难逃。

    但是,对于死刑案件,司法程序极为审慎,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即使其不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也会作出相应的处理:

    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

    二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

    结合目前的庭审情况和媒体报道来看,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一案,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并无不当!

    据一审法院目前认定的事实,仅就故意杀人罪而言,从1988年到2002年,高承勇在甘肃、内蒙古两省区共杀害11名女性,年龄最小的被害人只有8岁!

    如此邪恶,为天理、国法、人情所不容。其无视国法、仇视社会、漠视生命、滥杀无辜的罪恶行径应当依法受到严惩。

    人之将死,或有内心深处的反思。希望在被依法处死之前,他能成为一个悔过的新人:灵魂安顿,超越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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