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的愿望难以实现。
一、该案件中的违法犯罪事实事发日本领土,日本司法机关有权管辖,将面临日本法律的制裁,众所周知,依据日本法律规定,难以判决陈世峰死刑,即便日本群众也很恨这位杀人嫌犯,即便日本的媒体也很为江歌母亲抱不平,即便中日民间有数百万人的签名要求判处嫌犯死刑。
当然特定情况下,在其他方面,中国驻日使领馆可以为江歌母亲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外交斡旋,维护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比如,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参与旁听,敦促日本当局依法办案;
二、依据中国法律关于“属人管辖”的规定,中国人在国外犯罪,虽经国外审判,只要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应负刑事责任的,仍然可以追究,换言之,只要是中国人,无论是在哪里,只要触犯了中国刑法,中国司法机关都有权介入(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对一般群众而言,则不予追究,公务员和军人另当别论,仍需追究)。
但是,中国《刑法》也规定,如果在国外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如果日本法院没有将陈世峰判处死刑,即便中国以后将陈世峰缉拿归案,江歌母亲的愿望也难以实现。
综上,个人认为,江歌母亲的愿望在情感上,我们可以理解,但在法律上,难以如其所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