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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企鹅问答】代言产品出现问题,明星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发布日期:2017-12-08

      明星代言广告既能获得不菲代言费,又能增加自己的曝光率,可谓名利双收,但名人代言实质上是拿公信力在做担保,当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时,明星该不该承担责任?






      一方面,如果明星运用自身的名望和社会影响力为一些高品质高质量产品或服务提供代言,对明星个人、产品或服务经营者或者消费者都是有益的,另一方面,明星代言必须坚持底线,不得代言未亲身体验的,不得代言明知商家虚假宣传的,不得代言法律不允许宣传的有毒有害产品或其他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总之,明星代言必须秉承理性、谨慎和负责任的态度代言产品,既是维护自身声誉的需要,也是社会对明星代言的客观要求。否则,一旦代言的产品或服务出了问题,代言明星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面临名誉扫地的处境,而且会受到相关行政处罚,同时还应当依法与生产厂商、广告经营者及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广告法》对广告代言人代言商品和服务的要求做了明确规定。
      在行政处罚方面,如果广告代言人违反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再作为广告代言人。
      在民事赔偿方面,对于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明星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严格依据事实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自身声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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